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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代理华强方特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 获“FANTAWILD”商标异议复审行政确权再审案胜诉判决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21-12-31 11:07:32    文字:【】【】【
摘要:本所接受华强方特文化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代理其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可口可乐公司就“FANTAWILD”商标异议复审行政纠纷案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近日收到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再审胜诉判决。

本所接受华强方特文化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代理其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可口可乐公司就“FANTAWILD”商标异议复审行政纠纷案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近日收到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再审胜诉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判决撤销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行政判决和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行政判决,撤销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就被异议商标作出的商标异议复审裁定,判决国家知识产权局对第8471841号“FANTAWILD”商标重新作出异议复审裁定。

被异议商标第8471841号“FANTAWILD”商标申请人为华强方特公司,指定使用商品为第28类“非与外接显示屏或监视器连用的电子游戏机、游戏机”等。被异议商标经商标局审查于2011年4月20日获准初步审定公告,可口可乐公司于2011年7月19日以被异议商标与其在先注册的第5174991号“FANTA”商标构成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等为由提出商标异议申请。

2014年4月14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商标异议复审裁定,裁定被异议商标不予核准注册。华强方特公司不服该商标异议复审裁定,提起行政诉讼。一审判决驳回华强方特公司的诉讼请求,二审判决驳回华强方特公司上诉请求,维持原一审判决。

本所接受委托后,由主任叶秀进律师带领其团队,就商标近似判断、在先近似商标权利延续、商标撤销程序涉及使用证据有效性认定、涉外司法文书送达等相关法律实体及程序问题、司法判例进行了深入分析和研究,为委托人制定专业的诉讼组合方案,取得对委托人极为有利的关键证据,历时5年诉讼,最终使本案经最高法院再审审查、再审提审获得胜诉再审判决,成功阻击了第三人可口可乐公司就被异议商标提出的异议申请,为委托人争取到了宝贵的商标权利。

叶秀进律师及其团队曾代理多起经最高人民法院再审审查、审理获胜诉案件,代理多起有较大影响案件,代理案件分别入选“广东律师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例”、“深圳律师承办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在知识产权行政确权及侵权诉讼、民商事诉讼仲裁等方面具有极为丰富的经验,能有效、高效满足委托人的高标准法律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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