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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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实用新型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案件
马明VS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珠海粤体体育设备有限公司
德赛知识产权客户:珠海粤体体育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体公司”)
审理机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审判结果: ZL200720182434.3实用新型专利权全部无效
代理律师:叶秀进
粤体公司因被专利权人马明起诉侵害专利权,委托德赛知识产权代理该专利的侵权应诉及专利无效宣告请求事宜。德赛知识产权以涉案专利权利要求相对于现有技术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等为由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宣告涉案专利全部无效。国家知识产权局经审查,支持了我方无效宣告理由,宣告涉案专利全部无效。
马明不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关于ZL200720182434.3号专利的审查决定:ZL200720182434.3号实用新型专利权全部无效,提起上诉。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决,ZL200720182434.3号实用新型专利权全部无效。
马明提起上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案成功阻击了专利权人的侵害专利权民事诉讼,并无效了涉案专利,实现了委托目的。